关于“中国西部智慧汽车文旅城”的招标预告本招标项目中国西部智慧汽车文旅城项目已由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川投资备【2020-511028-70-03-431701】FGQB-00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欧远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00亩,建筑总面积约31.26万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约26.6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面积为105.718亩,建筑面积约16.29万㎡,二期用地约为:94亩,二期建筑面积暂定为14.97㎡。总容积率不大于 2.0 、建筑密度不大于 50% 、绿地率不小于 15% 。 2.1.1建设地点: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红光工业园区与富隆路交叉口北侧; 2.1.2建设规模:详见规划条件。 2.1.3工程估算价:面议 2.1.4工期要求:面议 2.1.5 其他: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A、工程类 招标代理公司、施工(EPC)总承包、桩基工程、外墙玻璃幕墙、外墙石材幕墙、外墙铝板幕墙、外墙装饰工程、公共部分内装饰工程、门窗工程(含外窗、进户门、商业地弹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防水工程、防护栏杆、楼梯栏杆、钢结构工程、外墙保温工程、轻质隔墙板、营销中心及样板间装修工程。 B、安装类 消防工程、弱电综合布线工程、水电气供应工程、暖通工程、地下充电桩、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小区门禁及单元门禁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物业控制网络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广播系统(含背景音乐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车辆智能管理系统、光彩工程、集中供热系统、通信工程。 C、设备类 电梯设备、柴油发电机设备、配电箱柜、儿童游乐设备、室外水景水质净化及循环设备、泳池设备、LED显示屏及投影屏。 D、景观类 总平及景观(含植物管养工程)施工工程。 E、营销类 广告设计公司整合推广服务、项目沙盘模型制作;项目宣传视频制作、项目物业服务等。 F、其他 地下室划线及标志标牌、导示系统、运动设施及场地。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房屋建筑工程);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除满足以上要求外且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5年6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0万元及以上结构为核心筒结构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商住)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5年6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0万元及以上结构为核心筒结构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商住)的施工业绩; 说明:以上(1)和(2)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提供:有效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及结构即可。以上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15年 6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0万元及以上结构为核心筒结构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2)施工业绩:自 2015年 6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0万元及以上结构为核心筒结构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说明:以上(1)和(2)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及结构即可。以上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监理业绩:自 2015年 6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0万元及以上结构为核心筒结构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商住)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及结构即可。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3.3.3自2018年7月10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19年7月10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2019年7月1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请潜在投标申请人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9月1日之间发送公司资质和联系公司商议细则。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欧远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红光工业园 邮编:642150 联系人:李孟兴 电话:139090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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